尽管我们已经多次强调,这两批名单的标题明确标示为“完成债务清偿俱乐部名单”,而非准入名单,但仍有不少人将其误认为是准入名单,甚至连球员也对此产生了疑问,并提出“为什么能通过准入”的质疑。此外,还有一些球迷评论称,由于球员公开发声质疑,因此足协失去了公信力。这种理解显然是不正确的。
发布这些信息的目的在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可以注意到,在发布通知的第二段中,有明显文字说明,而在名单下方则详细列出了相关解释及监督反馈渠道和方式。需要指出的是,足协并不是政府机构,也不具备商业侦查能力,无法全面监管或监视所有俱乐部运作情况。因此,目前的准入工作主要依赖于俱乐部自行填写提交各项材料,以证明他们已满足相应条件。然而,很显然,这些证据未必完全准确;俱乐部可能会夸大、隐瞒甚至伪造相关资料。
根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社会监督的重要性就在这里。如果任何债权人认为某个俱乐部尚存在欠款,他们就应该向足协提供相应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立场。在公布的信息下面已有详尽说明。所以,当出现球员公开质疑时,这是正常现象,也是清债名单发布意义的一部分。目前双方之间争议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方面是“俱乐部言之无物”:可能存在漏报或错报实际欠款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球员言之无凭”:所提问题超出清账范围、不属于中国足协审查范畴或者根本不存在。
因此,双方都有责任继续进行解释与举证,以支撑自身观点。同时,通过这次集体公开质疑,我们还看到了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中的准入工作宣传力度不足,以及社会公众和债权人的认知水平较低。当前关于清帐工作的透明度较低,中国足协会缺乏类似国际足球联合会那样实时更新且易被公众获取的信息系统(几天前我曾讨论过此事)。
希望借鉴此次经验,更加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同时结合现代科技手段,使得整个审核流程更加透明化,从而提高公众及债权人的知情权益,将问题解决置于发展早期阶段,以避免负面事件集中爆发,实现高效处理薪资与欠款问题,为维护包括运动员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权益奠定基础,同时提升职业联赛整体价值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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