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讯,山东足协发布公告,对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处以三年禁足处罚。此次禁足的执行范围为山东足协组织的赛事,并已将此事上报给中国足球协会。

今日,中国足协也公布了相关决定,将李昊楠的禁足范围扩大至全国性赛事。

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因暴力行为被全国禁赛三年

以下是山东省足球运动协会对李昊楠处罚决定的详细内容:

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因暴力行为被全国禁赛三年

2024年12月15日,在淄博市体校体育馆举行的一场比赛中,济南歌溪杰队与济宁橙风队交锋。在比赛进行到第30分钟时,济南歌溪杰8号球员李昊楠在争抢过程中,用脚踢到了对方33号无球队员左腿膝关节。裁判随即鸣哨判罚其犯规,但他并未停止暴力行为,而是继续攻击其他选手,包括飞踹和推倒多名对手,以及用拳头击打一名球员,使其倒地。这一系列恶劣行为严重影响了山东省业余足球的发展,也公然违背了组委会强调“拒绝球场暴力”的宗旨,蔑视联赛纪律。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赛事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审议后做出如下处理:取消李昊楠参赛资格,并禁止其参与任何由山东省足协组织的与足球有关活动,为期三年(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培训、投资、管理等),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直至2027年12月16日。同时,此事件已报告中国足球协会。

五人制球员李昊楠因暴力行为被全国禁赛三年

山东省 足协表示,将坚决依照《中国 足球 协会 纪律 准则》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行为,以落实“拒绝 球场 暴力 ,享受 足球 快乐!” 的主题,从而净化赛场环境。希望各参赛队伍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和健康发展环境。